1.填写山东航空学院日常报销单,写清楚支出内容和报销金额,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收款单位务必写清楚公司名称和银行账号;校领导由教务处负责联系签字。
2.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打印好,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发票查询真伪后打印证明,经办人签字,查寻网站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 2 份)
4.设备采购合同(一式 2 份,1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5.设备运行状态下的照片一式 2 份(A4 纸彩色打印,签字), 电子 版发送至cw3191904@163.com
6.签订合同时所走OA系统截图
7.支付申请汇报,模板见下:
关于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5764C-001)支付申请的汇报根据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第十八次党委会议纪要(2024年 5月29日)第十条会议原则同意教务处的汇报,原则同意2024 年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分配计划。
飞行学院组织对拟采购教学科研仪器便携式光学气溶胶探空仪、便携式气象站、便携式大气颗粒物检测仪、微型大气多波段黑碳仪、无人机大气环境观测平台、便携式大气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大气臭氧检测仪、中流量大气颗粒物采样器进行了详细多轮论证,经学校资产设备处组织专家论证后形成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5764C-001)招标材料,经招投标济南谱尼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39.945万元中标该项目,学校于2024年08月12日发布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科研仪器设备五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于8月18日签订采购合同。
该项目设备于2024年10月10日全部送达现场,飞行学院按照“2024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要求,于2024年10月11日对便携式光学气溶胶探空仪、便携式气象站、便携式大气颗粒物检测仪、微型大气多波段黑碳仪、无人机大气环境观测平台、便携式大气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大气臭氧检测仪、中流量大气颗粒物采样器进行了(开箱)验收。
2024年11月21日由教务处、国资处、飞行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相关单位组建的专家组对该项目相关设备进行了测试和验收,经验收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均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满足货款支付相关要求。